本页内容仅供参考。以提交申请时有效的法律规定为准。
此类居留许可允许外国人在西班牙无限期居住和工作,享有与西班牙公民相同的条件,同时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迁往欧盟其他成员国。 其授予意味着获得欧盟法下规定的“欧盟长期居留者”特殊身份。
✨ 允许在西班牙居住和工作,与西班牙公民享有同等权利。
✨ 可在特定条件下迁居至其他欧盟成员国。
✨ 提供法律稳定性,无需定期续签居留许可。
✔️ 任何在西班牙合法连续居住至少五年的外国人均可申请此居留许可。
✔️ 主要申请人需证明其连续合法居住。
✔️ 其家庭成员如已在同一期间内合法连续居住,也可一并申请。
✅ 申请欧盟长期居留许可的条件:
🔹 证明在西班牙合法且连续居住至少五年。
🔹 拥有稳定且充足的经济来源。
🔹 持有提供与国家卫生系统相当保障的公共或私人医疗保险。
🔹 不得对公共秩序或安全构成威胁。
🔹 已履行税务和社会保障义务。
📌 对于享有国际保护的持有人,其居住时间可在特定条件下计算入内,依据新的皇家法令。
📌 所有情况下均需提交以下文件:
🔹 有效护照。
🔹 证明在西班牙合法居住五年的文件(住址登记证明、以前的居留许可等)。
🔹 证明经济能力的文件(工资单、劳动合同、个人所得税IRPF等)。
🔹 在西班牙有效的公共或私人医疗保险。
🔹 税务和社会保障义务履行证明。
📌 若为家庭成员申请,还须提交:
🔹 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。
🔹 证明在西班牙共同居住的证据。
📌 此居留许可在维持最初授予条件的情况下长期有效。
📌 实体居留卡有效期为五年,需定期更换,但不会影响欧盟长期居留身份。
收集证明连续居住、经济能力、医疗保险等所有所需文件。
可在居住地所属的外国人事务办公室(Oficina de Extranjería)亲自或线上提交申请。
行政部门须在三个月内通知结果,如无答复,则视为批准(正面沉默)。
批准后,签发外国人身份证(TIE),有效期五年,可续期。
2000年1月11日第4/2000号有机法
2011年4月20日第557/2011号皇家法令批准的条例
2024年11月19日第1155号皇家法令
2003年11月25日欧盟理事会第2003/109/CE号指令